交发集团全面推进阳光采购工作发表时间:2020-05-08 11:00 按照市国资委《关于推进市属企业实施阳光采购的通知》(临国资财审〔2018〕29号)要求,为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管理及年度阳光采购目标,交发集团高度重视、专项部署,由集团产业规划和投资发展部承担该项工作并组织落实。 自2019年9月,先后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通账号,完成采购人注册;根据《临沂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》的精神,编制印发《山东沂蒙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暂行办法》;组织集团各单位相关人员召开阳光采购工作推进会,传达市国资委阳光采购服务培训会议精神,学习阳光采购有关政策文件,对集团阳光采购暂行办法进行宣贯,并在会上对集团各单位做好2020年度阳光采购,提前计划,提前准备,确保阳光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建议及要求。 通过一系列的前期工作,2019年12月对阳光采购进行线上试运行,并于今年1月正式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阳光采购。截至4月30日,已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采购的项目共计16个,采购金额6000余万元,采购范围涵盖货物、工程、服务等方面。 同时,根据初期运行情况不断总结,规范、疏理内部审批流程,针对集团各单位办公地点分散情况,及时制定、完善线上采购申请流程,灵活利用“钉钉”实行网上采购申请、采购审批。目前,所有采购项目已全部通过“钉钉”进行线上申请,极大提高了集团内部审批效率。为规范招标,保证招标的合规性与公正性,集团引进多家代理机构,满足不同的采购需求,提高招标效率,保证招标质量。 在规范高效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的同时,积极做好咨询服务,构建集团内部钉钉群作为采购信息交流平台,及时传达国家阳光采购与招投标方面的法律规定,在线答疑解惑,更好地服务采购单位。 在今后的工作中,交发集团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,全面推进阳光采购工作,本着“优质、务实、高效、阳光、诚信”的原则,使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。 稿件来源:产业规划和投资发展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