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生产小常识发表时间:2021-03-19 12:54 一、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、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,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,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,并配备消防器材,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。 2、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米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;距动火点15米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;在动火点10米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。 3、作业完毕用清理现场,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。 二、高处作业管理要求 1、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分类和等级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,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。 2、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带,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。 3、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,作业人员不应再作业处休息。 4、在轻型材料上作业,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,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。 5、雨天和雪天作业时,应采取可靠的防滑、防寒措施;遇有五级以上强风、浓雾等恶劣气候,不应进行高处作业、露天攀登与高处悬空作业;暴风雪、台风、暴雨后,应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立即处理。 6、作业使用的工具、材料、零件等应放入工具袋,上下时手中不用持物,不应投掷工具、材料及其他物品。易滑动、滚动的工具、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,应采取防坠落措施。 7、与其他作业交叉作业时,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,不应上下垂直作业。 8、因作业必需,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,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,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,作业后应立即恢复。 9、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,应及时发出信号,并迅速撤离现场。 10、拆除脚手架时,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,不应上下同时施工。 三、吊装作业管理要求 1、吊装大于40吨的重物时,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。 2、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,并设专人监护。 3、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。 4、大雪、暴雨、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,不应进行露天作业。 5、作业前,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、吊具、索具、安全装置进行检查,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。 6、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,吊具、索具应经计算选择使用,不应超负荷吊装。 7、不应利用管道、管架、电杆、机电设备等作为吊装锚点。 8、起吊前应进行试吊,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、地锚受力情况,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,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,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。 9、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标示,并按联络信号进行指挥,起重机械操作人员、司索人员应遵守有关规定。 四、临时用电管理要求 1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。 2、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,不应接入电网。 3、动力和照明电路应分路设置。 4、在开关上接引、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,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安全警示标牌。 5、临时用电应设保护开关,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,所有临时用电应设接地保护。 五、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、作业前,应检查工具、现场支撑是否牢固、完好,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。 2、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或警告标志,夜间应悬挂警示灯。 3、在破土开挖前,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,防止地面渗入作业层造成塌方。 4、动土作业应设专人监护。 六、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1、作业前,作业单位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。 2、作业单位用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,在作业区附近设置围栏、道路作业警示灯,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。 3、在夜间或雨雪、雾天进行作业时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。 |